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计算机学院团总支、学生分会管理制度
2019-12-23 16:49   审核人:

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会的自身组织建设,提高内部管理能力,增强学生自我管理、自我教育、自我服务的意识,充分发挥学生会成员的积极性、主动性、创造性,不断提高学生会的总体组织管理水平,特制定学生会管理制度。为使该制度更加完善,更加具有可执行性,从即日宣布起开始实施,制度试行期间,办公室积极收集主席团、部长、干事的意见和建议,并将相关意见、建议进行汇总,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学生会管理制度。

 

一、 会议制度

 

1、 学生会例会和部长级会议应由组织部草拟会议流程,并及时通知会议时间和地点。

 

2.全体例会中,学生会成员必须按时到达会场,不得迟到,早退甚至无故未到;必须关闭通讯工具(或调静音),保持会场安静

 

3、 部长级会议:各部部长、副部长,不得无故迟到或早退,或者无故缺席。有事须向学生会主席提前请假,获得批准方可。会后,应及时传达会议精神

 

4.学生会临时通知的紧急会议:被通知人员不得无故迟到或早退,或者无故缺席。有事、病假须向本部部长请假,获得批准方可。

 

5. 会议中故意扰乱纪律、态度不端正者或酒后参会者,应视情节严重状况,给予警告、大会批评或开除学生会处分

 

6. 在会议中若有对学生会和某部门的发展和完善的建议,应及时采纳

 

7.  在会议中各部应对主席团汇报部门近期工作

 

8.学生会会议各参会人员必须及时做好会议笔记,保证会后工作的顺利开展。

 

 

 

二、工作制度

1.学生会各部门开展各种活动和工作必须向主席团汇报,及时上交策划书并和主席团协商,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。

 

 工作中需做出不在职权范围内的调整和决定时,应及时向主席团征求意见。

 

2.开展活动和工作期间要求相关部门全成员提前到场,不得迟到、早退。若因故不能到场的干部需提前向主席团请假。否则做缺席处理;因故不能到场者的干事需提前一天向本部门部长请假,否则视为缺席处理。本部部长必须将无故缺席的情况向办公室说明存档

 

3.在开展活动和工作期间,学生会干部和干事应注意工作态度和工作方法,不得作出有损学生会及学院形象和声誉的行为。

 

4.开展工作不得搞自由主义,个人主义,必须严格服从上级命令,有组织有纪律,若有违反者,必须视情况给予警告、批评、开除学生会处分。

 

5.工作和活动结束后学生会成员必须及时清理现场。

 

6.学生会主席应定期召开部长级会议各部门应不定期召开部内会议,加强学生会部内组织建设,确保各阶段工作的顺利开展。

 

7.学生会工作必须重视效率和质量,建立各级别之间的反馈机制。

 

 

三、值班考勤

 

1.办公室值班的工作人员,不得迟到、早退和无故缺席,若有此类情况,及时给与通报批评,情节严重者,给与开除学生会处分

 

2.若因故不能值班的人员需提前向办公室说明情况,并在各部内进行调整,若未有代班者按旷班处理(代班者需在签到表上注明情况)。

 

3.7—8节课值班期间各值班人员需办公室进行打扫,对当日学生会工作进行统计,将未完成的工作记录在案,及时通知各部门。

 

3.值班期间,若有学生会的工作文件应及时登记在案,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部长。

 

4.值班人员在结束值班之前必须进行签到,不得代签,并且在值班期间必须认真做好办公室的各项工作。

 

5.办公室值班工作,由组织部全权负责,定期向主席汇报。

 

 

四、 奖罚制度

 

1.凡是不遵守会议制度、值班制度,以及不服从上级命令者,视情况给予警告、大会批评、开除学生会处分;

 

2.凡是出现越权、破坏学生会团结等行为的人,应给予批评教育,若屡教不改,应给予开除处分

 

3.学生会成员凡获得各级奖学金、各级荣誉证书以及有突出表现者,应给予全体大会表扬和适当奖励,并树立榜样,号召所有同事向其学习。

 

 

五、 末位淘汰制度

 

学生会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,加强学生会内部成员的竞争与合作,提高学生会成员的素质和水平,学生会研究决定在学生会各部、各部内部之间实行末位淘汰制

 

1考核目的:制定末位淘汰制旨在学生会内部引入了一套竞争机制,有助于更好的调动干事的主动性和积极性,使全体成员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去。

 

2考核准则:团总支及主席团将本着公正、公开、透明的原则对于那些在工作中积极性低,表现较差的成员予以除名。

 

3考核方法:

 

1)干事除名方法:各部门部长可将在工作中态度不端正、积极性不高且屡教不改的干事上报主席团,由组织部调查核实后,经主席签字,除名决定立即生效。被除名的干事向办公室上交相关工作文档和证件后自动离职。

 

2)干部除名方法:

 

对于在工作中态度不端正、积极性不高且屡教不改的干部,由主席团上报团总支,经办公室调查核实后,由团总支书记签字后,除名决定立即生效。被除名的干部在向办公室上交相关工作文档和证件后自动离职。

 

注:以下情况者可构成除名条件

 

 

  1. 在干部例会、部门例会中严重违反规定者。

     

  2. 无特殊原因从未按时完成相关工作任务者。

     

  3. 在工作中不服从安排,相关领导难以调遣者。

     

  4. 态度恶劣,造成不良影响者。

     

  5. 开展大型活动出现重大事故,造成特别恶劣影响的部门负责人。

     

  6. 学院和学生会进行诽谤、攻击者。

     

     

  7. 对自己职责任务不明确,对工作的安排分配不熟悉。

     

    传媒工程学院学生会管理制度从宣读之日起开始实行,望全体成员自觉遵守,在日后的工作中,希望各位同心协力!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计算机学院团总支学生会

     

  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 20191223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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